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美籍华人重庆请求安乐死 医院表示将尽全力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14:20 中国新闻网

  

美籍华人重庆请求安乐死医院表示将尽全力治疗

  医院表示将全力治疗,减少病人痛苦(来源:重庆晚报 张质/图)

  中新网2月8日电 据重庆晚报报道,昨晨,重庆市西南医院普外科教授钱峰受到一封特殊的信,该院57岁的美籍华人陈女士在信中要求进行“安乐死”。

  陈的小姑赵女士介绍称,陈女士祖籍福建,毕业于台北大学,家庭经济条件优越。2000年,陈女士曾到丈夫的老家重庆江北区探亲。2005年8月,陈女士再次回到重庆,长期感觉胃不舒服的她,突然腹部疼痛难忍。西南医院诊断出陈患中晚期胃癌,为其实施了胃癌切除手术。稳定病情后,陈女士才前往美国。

  今年1月,陈女士病情急剧恶化。1月26日凌晨1时许,她从美国赶回西南医院,人已相当虚弱。一直在医院等候她的钱教授,随即为其实施手术。

  陈女士说,她冒死选择回国治疗,是因为这边有家的感觉。

  1月31日,陈女士考上北大的侄儿来病房看望,陈口述英文,要侄儿代书。侄儿含着眼泪记下来了陈要求“安乐死”的愿望。家人力劝无果,只得按她的意愿,先将这封信发给她在美国的丈夫,并于昨日交了一份给钱教授。

  陈女士在信中一再强调:“我是在意识非常清醒地情况下写下这些的。我知道自己的病很难治愈。中国有句俗话‘好死不如赖活’,可我不愿意这样。人的生与死都应该有尊严,我不想亲人们比我还痛苦。当我昏迷不醒的那一天,我渴望有尊严地离开这个世界。”

  钱教授介绍,陈女士随时有生命危险,正进行腹腔生物化疗。对陈女士的想法,钱教授也感到很为难,他表示,医院绝不可能支持病人“安乐死”,将不遗余力地救治陈,减轻她的痛苦,提高她的生活质量,并延续其生命。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永强称,中国没有支持“安乐死”的法律条款,医生一旦为患者实施“安乐死”,将被判故意杀人罪。这在中国已有判例。(杨钰川 杨梦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