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检察院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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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9:05 新桂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讯(记者刘治理)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被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在全区检察系统中,该检察院惟一获此殊荣。 自1999年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以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结合社会教育管理,提高青少年的政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结合专项整治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探索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方式;结合检察职能,完善和规范未成年人的刑事检察制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提高青少年维权意识,不断完善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职能,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与城区教育局达成共识,在辖区各中小学建立“青少年维权法律教育基地”,并选派6名检察官分别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律辅导员。为了教育在校学生,2004年4月,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曾和兴宁区人民法院联合,将法庭设在学校,审理一起在校学生盗窃案。庭审后,检察官对到庭旁听的1200多名学生以案说法,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为了关心缓刑的未成年人,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主办检察官每年进行家庭回访,关心他们回归社会和家庭后的情况,规劝他们的父母不要歧视犯错误的孩子。编辑:马骎作者:刘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