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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女“蛇头”被判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09:50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2月9日电(苏杰、朱明海)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重大偷渡案,多次组织他人偷渡的女“蛇头”余黎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案的其他4名小“蛇头”也受到法律的严惩。

  今年38岁的余黎明是福清市港头镇芦华村人,丈夫早年偷渡国外,自己则在家乡企图通过组织偷渡活动发横财。2001年7月,她预谋组织4人偷渡国外,但在一出租房内集结时

被福清边防官兵查获。余黎明在监视居住期间潜逃,从此行走于各地,成为职业“蛇头”。

  2002年12月,她伙同他人组织10人偷渡,但这批偷渡人员在前往福州长乐机场途中被查获。2004年4月,她伙同薛某等7名大小“蛇头”再次组织10人偷渡,但福清边防机关早就在福清、长乐以及沈阳、大连等地布下天罗地网,一举将16名涉案人员抓获。在上述两次作案中,躲在幕后操纵指挥的余黎明皆侥幸逃脱。

  2003年10月,当地政府悬赏3万元缉拿余黎明。2005年3月22日,余黎明躲在大连遥控组织指挥又一起偷渡活动时,被福清边防机关抓获,涉案的其他4名“蛇头”和5名偷渡者也落入法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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