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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脑进入高发季节兰州四项措施防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11:06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赵汇)眼下又进入流脑病高发季节,为加强流脑防治工作,卫生部近日组织制定了《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

  方案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3天内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

  记者2月8日从兰州市疾控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兰州市未发生流脑疫情,同时预防流脑疫情的4项措施都已经全面铺开,具体为:加强疫情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监测及加强流脑疫苗免疫预防。

  据介绍,流脑作为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医疗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

  措施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情况、流脑疫苗接种史等。

  医疗机构发现流脑病例和疑似病例时,无论是否使用抗生素治疗,都要尽快采集病人脑脊液、血液、瘀点(斑)组织液标本,标本要尽可能在使用抗生素治疗前采集。

  同时立即报告或将标本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

  预防流脑的特异手段是接种流脑疫苗,兰州市将于初春时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统一安排,加强疫苗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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