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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局长挪用6000万养老金盖豪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9日14:40 信息时报

  综合消息“等我们老了也可以像工人一样领取退休工资。”云南红河州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农民,从1996年开始编织的这个美好梦想,如今却面临着可能无法兑现的危险。

  近日,云南省红河州原民政局局长罗理诚因涉嫌挪用6000余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和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个涉及官员多达15人的腐败窝案,随着对罗理诚的审判渐渐为社会知晓。

  盖豪华办公楼钱从何来

  2004年3月,根据国家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对红河州本级财力状况进行调查。重点调查对象就是红河州民政局,因为全靠财政拨款的民政局竟然跳出州政府行政中心,自己单独修建了一座豪华的办公楼。

  调查的结果让人吃惊:1996年~2003年,红河州各县共汇入红河州民政局的农保基金中,有近6000万元不见了,账户上仅剩130余万元。而投保的农民已经两年多未能领到一分钱养老金。

  面对审计部门的询问,红河州原民政局局长罗理诚和原农保处处长黄有文最终承认:农保基金被民政局出借了。

  审计组调查发现:1997年~2003年,罗理诚先后将6345万元的农保基金出借给私人承包企业和单位。直至审计人员调查时,尚有5200万元本金未能收回。

  公司作掩护基金被挥霍

  在罗理诚出借的农保基金中,有高达4280万元的巨额基金借给了温州商人李孝銮承包的红福经贸公司。

  据了解,红福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红河州民政局下属集体企业。1997年~1999年,红河州民政局管理的4000余万元农保基金先后分11笔次划到红福公司的账上之后,这笔款项很快被李孝銮以支付工程款、货款等方式提现或转走。

  而以“实现农保基金升值”为幌子出借巨款的红河州民政局一群干部,也靠着借款单位红福公司先后“发家致富”。司法机关查明,局长罗理诚先后收受了借款单位的行贿款28.8万元。其他相关干部也相应收受了数额不等的钱款和财物。不仅如此,民政局还利用这笔资金修建了一处集办公、酒店、高档职工住宅为一体的民政局大院。

  审计部门证实,除了出借的农保基金外,红河州民政局还将农保基金中的830万元挪用作了红河州民政局自身的基本建设款,而按原规划投资757万元的“滇南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竟变成了歌舞厅和按摩间。

  据了解,案发后,有关部门拍卖了涉案资产,但仅得到1000余万元。红河州相关部门表示,巨额农保金很可能回收无望。《法制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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