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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有偿买车票将不再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1:11 江南时报

  中新网2月9日电铁道部公安局等四部委今天上午召开发布会称,大学生有偿替同学买车票仍然属于违法行为,但只是进行教育,不再进行拘留处理。发布会公布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规范查处代办代售点加价以及倒票的规定。

  规定要求,铁路车票代办代售点收取的送票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加价费用只能为5元,不能再重复收取其他费用,规定还明确界定4种行为属于倒卖火车票。报道称,今年春

运期间铁路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旅客购买高价票的比例为0.8%,铁路代办代售点非法加价达到19%左右。4种行为被界定为倒票:1.铁路客票代办单位囤积车票,加价出售的行为;2.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行为;3.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代办单位,明知是倒卖铁路客票的不法单位或个人而向其提供车票的行为;4.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铁路客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行为。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10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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