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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幽灵”被判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1:11 江南时报

  今年38岁的马某系湖北人,两年前与妻子来海门市三星镇打工。经查,2004年10月至2005年7月,马某夜间携带玩具手枪、弹簧刀在三星镇各村绣花车间寻找犯罪对象。10个月内,他强奸得逞3起,抢劫既遂5次,劫得钱款折合人民币1109元。一时间,三星地区人心惶惶,许多绣花女都不敢上夜班。去年7月马再次作案时被抓获。

  日前,海门法院以犯强奸、抢劫罪判处马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罚

金人民币4000元。

  钱德华张美芳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10日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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