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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资金助贫困学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1:11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闻)开学了,扬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拿出107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市直13所学校的3307名贫困学生奖学助学,确保贫困家庭的孩子春学期全部顺利入学。

  据介绍,凡是2005年秋学期凭助学券减免学杂费的贫困学生,在今年春学期入学缴费时直接享受相关减免政策,无需再领取助学券。该市教育部门明确要求,各初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减免学杂费的经费要不低于学杂费总额的15%;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必须拿出学杂费

总额的15%用于奖学助学;职业学校须拿出学杂费总额的10%用于助学。

  对一些特殊贫困生,该市也有许多相关帮扶政策:低保对象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杂费全免;低保对象属于孤儿的杂费、住宿费全免;低保对象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非义务教育(包括幼儿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学校),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收费标准减免50%以上;低保对象属于孤儿的杂费、住宿费全免;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家庭子女在市区公办学校就读,享受低保对象子女同等减免政策;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完全享受免费教育。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10日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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