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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三包二手电脑坏了不能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2:13 重庆晚报

  二手电脑拿回家就不能用,消费者廖先生将电脑送回商家维修,但担心过了7天保修期又出问题,要求商家退货。商家却称,二手电脑不“三包”,只修不退。昨日,廖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电话投诉。

  昨日,记者见到廖先生时,他拿着收据说,二手DELL笔记本电脑是2月8日下午3点多在解放碑赛博电脑城方信电脑公司以1850元的价格购买。购买时,商家说质量绝对没有问题

,但廖将电脑一拿回家便发现不能开机,便立刻将电脑送回商家维修。昨日上午11点,廖先生取回修好的电脑心里很是不安,怕过不了几天电脑又出故障,而且过了商家承诺的7天保修期就只能自己掏钱维修。因此,廖先生要求以1650元的价格将电脑退还。但商家只愿出1000元,以收购旧电脑的名义买回廖先生的电脑。廖先生找到赛博商场办公室,工作人员与商家交涉无果,称他们只能与商家协商,如商家拒绝退货,他们也没办法。

  商家杨某称,二手电脑不能享受售后“三包”,其售后服务一般是买卖双方单独约定,按照通行的“行规”,保修7天,3个月内按成本价收取维修费,3个月后维修费按市场价收取,所以商家不退货。同时,收据上注明了保修7天,即表示已事先向廖先生说明,没有写明和告知可退货就是没有此项服务。

  随后,记者分别向市工商管理局、市质量监督局、渝中区消费者协会反映廖先生的情况,但都回复说,廖先生购买的是二手商品,不受“三包”规定保护,他们不能受理。

  律师王一杰称,廖先生从杨某手中购买了电脑,虽然廖买的是二手商品,但两人之间已存在买卖关系,即已构成买卖合同。因此廖先生的权益受《合同法》保护,按照相关规定,商家出售的是残次品或没达到质量要求的产品,如事先未告知,消费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双方互相返还财产即可。如商家拒绝解除买卖合同,廖先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退电脑还要打官司,太划不来了,希望其他消费者在购买二手商品时要慎重。”廖先生最后表示。

  见习记者 陈静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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