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评选“泉城十佳家教好妈妈”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3:50 舜网-济南日报 |
本报2月9日讯(通讯员 徐蓓)由市妇联和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的“泉城十佳家教好妈妈”评选表彰活动日前展开。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面向我市未成年人的母亲(事迹特别突出的子女年龄可放宽到大学阶段),参选者应具备自觉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观念,模范遵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和社区组织的各项家庭教育活动,努力学习掌握家 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能遵循教育科学规律,选择适合子女的家庭教育方法,效果显著等一系列要求。此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他人推荐和市民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大家庭、个人可到县(市)区妇联申报,也可直接到市妇联儿童工作部申报。联系电话:82038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