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四部委对非法加价和倒卖火车票违法活动作出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6:4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0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消息,中国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查处代售代办铁路客票非法加价和倒卖违法犯罪活动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中严格界定了加价代办代售火车票的收费限额:送票费、异地售票手续费、代售点服务费不能重复收取,每张铁路客票收费不得超过5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倒卖火车票违法行为:铁路客票代办单位囤积车票,加价出售的;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铁路客票售票点、代售点、代办单位,明知是倒卖铁路客票的不法单位或个人而向其提供车票的;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铁路客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

  通知还划定和明确了铁路、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的职责,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加价和倒买火车票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