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出台,收费项减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6:5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施教记者钱红艳)

  昨天,我市幼儿园、中小学以及职业学校新学期的收费标准出台。和上学期相比,小学和初中收费标准和项目有所调整,幼儿园、高中以及职业学校的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变。

  新学期小学和初中收费标准的变动涉及课本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新学期小学、初中课本费的标准为: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依然是38.5元;原来小学三、五、六年级每学期77元,四年级每学期88元,现调整为三至六年级均为77元;初中一、二年级由原来每学期165元降为143元,初三由原来的每学期132元降为88元。

  另外,小学取消了困难班的收费项目,中学取消了自行车存车费和补课费。收费项目减少后,初中、小学缴纳的费用有所减少。

  学生家长关心的幼儿园保育费、中小学住宿费、职业学校的学费等收费标准这学期没有变化。幼儿园保育费仍按照幼儿园等级以及日托或全托具体设定,收费标准从每月30元到140元不等。小学、初中、高中住宿费依然是每学期100元,条件好的经物价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提高。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的学费标准根据所选专业类型以及学校等级分别设定,少的每学年1600元,多的每学年3100元。

  中小学部分年级增发习题册

  为完善“一费制”收费管理,省教育厅昨天公布了新的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增加与课本配套的黑白版补充习题册。具体科目为:小学一、二年级为语文、数学,其余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初中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和地理配地图册。补充习题册由原教材的编写出版部门编写出版,省教育厅审定并列入教材目录,省物价局核定价格,与课本一并征订和发行,由学校与课本配套使用。同时,相应增加课本收费。(编辑涵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