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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厅发布豆角预警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7:26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阎文华)自治区卫生厅昨天发布预警公告,要求全区各地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食堂近期不要采购、加工和食用梅豆,餐饮业和居民食用时要注意正确的烹调方法,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梅豆又称豆角,其含有的皂素,对消化道有强烈刺激,可引起出血性炎症,并对红细胞有溶解作用,只有加热至100℃,经一段时间方可破坏其毒性。豆粒中含血细胞凝集素,

具有血细胞凝集作用。放置过久的梅豆,还可产生大量亚销酸盐,引起变性血红蛋白症。因此,豆角中毒多因进食炒、煮不透的梅豆所致,其发病快,可在进食后数分钟发病,多数为2至4小时。

  近期,我国一些省、市连续发生人食用豆角中毒事件。据了解,由于我区冬春季节供应的豆角大部分来自南方地区,与本地豆角相比较皂素含量高,烹调不当极易发生中毒。为此,卫生厅发出预警公告,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食堂近期内不要采购、加工和食用梅豆角;各宾馆饭店、餐饮单位要采购新鲜的梅豆角,烹炒时一定要先用沸水浸烫,充分炒熟煮透;家庭食用时同样要注意正确的烹调方法,防止中毒。

  卫生部门提醒大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到医院就诊,不要自行乱服药;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以备检验;在急救病人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同时,广大市民及餐饮单位对年前采购的“年货”应进行一次大清理,发现腐烂变质、发霉食品要及时销毁,冰箱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清理消毒,隔夜、隔餐的熟食品要充分加热,提倡“现买、现做、现吃”的健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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