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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代办代售 加价不得超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8:17 华商网-华商报

  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等昨日联合下发的规定要求,铁路车票代办代售点收取的送票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加价费用只能为5元,不能再重复收取其他费用,凡是超过5元的,都属于违法加价。规定还明确界定4种行为属于倒卖火车票:铁路客票代办单位囤积车票,加价出售的行为;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行为;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代办单位,明知是倒卖铁路客票的不法单位或个人而向其提供车票的行为;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铁路客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

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行为。

  此外明确,大学生有偿替同学买车票属于违法行为,但只进行教育,不再进行拘留处理。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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