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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单位 房屋坏了谁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8:32 沈阳晚报

  在沈阳有这样一些老房子,由于房屋建成时间较长,房屋的产权单位要么黄了,要么找不着了,又没有移交给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一旦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就成了难题。今年春节前,沈河区大南街勒石巷31号楼的居民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楼内电缆老化了,找不到产权单位,难道楼内的居民要在黑暗中过年吗?2月9日,该楼的张女士找到记者:“这事多亏了社区帮着协调,可没有产权单位,我们始终心里没底。”

  没有产权单位难坏老百姓

  张女士告诉记者,沈河区大南街勒石巷31号楼是一栋10年的老楼房,由于年久失修,楼内的设施老化,经常会出现问题。1月21日,这里突然停电,居民们找到了电业部门,可是经过检查才发现导致停电的原因是楼内电缆老化,应该由该楼的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可该小区的产权单位沈阳市银建开发公司已经不存在了,小区又没有物业公司接管,难道楼内的40多户居民就只能在黑暗中过年吗?无奈下,居民们找到了该楼所在的沈河区嘉业社区,希望社区能够帮助沟通解决。

  社区协调百姓集资解决问题

  嘉业社区的赵书记告诉记者,为了解决问题,社区试图与该楼的产权单位沈阳市银建开发公司取得联系,但该公司已经在2年前人去楼空,无法找到相关负责人。

  为了保证居民们的正常用电,社区与沈河区房产局110取得联系,希望维修人员对电路进行维修,保证居民正常用电。但经检查发现,该楼3个单元内的所有电缆都已老化、爆裂,需要彻底更换电缆,并需要7000余元的费用。这笔为数不小的费用本应由产权单位支付,可找不到产权单位,又不能眼看着居民们没有电用。于是社区积极与楼内的每一户居民进行沟通,将维修费用平摊到每户居民身上,保证了线路的及时维修,在1月25日晚上,楼内的电路全部修好,并恢复了供电。建议:无产权单位由区房产局统一管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沈阳存在着不少找不着产权单位,又没有物业公司接管的老楼,这些楼房一旦出现问题维修起来就会出现很多麻烦。找不着产权单位房屋坏了到底该咋办,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沈阳市小区办物业处的成先生向记者介绍,根据现有的房屋管理体制,房屋建成后应交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房屋建成5年后,出现质量问题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管理。属于物业公司管理的房屋,物业公司应遵守合同履行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应有的义务,业主可以到所在区的小区办投诉。小区办将会根据情况来督促或协调物业公司解决问题。但目前沈阳市有许多旧的房屋管理体系和新型物业管理体系混乱不清的情况,对现存的遗留问题,目前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

  而沈河区嘉业社区的赵书记对于该情况提出了建议:对于现在既没有产权单位又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并且产权超过10年的居民楼,应该由主管部门下分给各区的房产局管理。这样一旦出现了什么状况,事情就会有人管,百姓的利益就会得到保障。总的来讲,应是政府统一管理,多部门协调。

  本报记者田茹茵实习生康鹰记者电话:8881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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