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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为还赌债两次骗婚 终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24 桂龙新闻网

  一名女子因赌博输钱后,便上演骗婚“赚钱”把戏。在第一次得手后,又故伎重演,结果被民政所工作人员识破落入法网。2月7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潘美林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3月,潘美林与袁某(另处理)相识后,便一拍即合,两人约定,由潘去跟别人相亲,袁则扮演成潘的养父,联手上演骗婚记。随后,两人通过别人了解到,南宁市邕宁区

那楼镇镇龙村李某的儿子阿伟现年30岁了,还没有娶老婆,李某正四处为儿子物色对象。随后,潘、袁两人通过别人牵线,首先与李某见面。李某看到长相不错的潘美林后,非常满意,当即打电话给远在广东打工的阿伟,叫他回家相亲。见面当天,潘、袁两人即骗得李某300元钱的“路费”。当年5月份,阿伟从广东回来与潘美林相亲。相识4天后,在阿伟送上礼金、利市等4000多元后,潘美林便带上一张假身份证,用假名“潘月利”与阿伟一道去原镇龙乡民政所办理结婚登记。婚后,阿伟高兴地带上“妻子”潘美林南下广东打工。没料,到广东后的第二天,潘美林便谎称另寻工作逃走,打道回府后再次寻找对象骗婚。

  同年7月22日,潘美林等人再次来到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利用同样的手段,骗得那楼镇坛墩村何某的9390元。当潘又利用“潘月利”那张假身份证与何某到原镇龙乡民政所办理结婚登记时,即被民政所工作人员识破并报警,潘当场被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南宁市邕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潘美林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选稿:韦力萍作者:王克础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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