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代售火车票最高收费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09:27 南方新闻网

  代售火车票最高收费5元

  铁道部等四部委联合发文,明确界定倒卖车票违法犯罪行为

  本报讯(新京报记者朱艳莹)凡收取超过5元订票、服务费的均属于非法加价,凡囤积车票加价出售的均属于倒卖铁路客票的违法犯罪行为。日前,四部委联合发文规范查处铁路

客票代办代售点加价及倒票行为,对倒卖火车票行为首次进行了明确界定。

  实名制买票仍在研究中

  通知规定,送票费、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代售点售票服务费不能重复收取,每张车票的收费不得超过5元;铁路代售、代办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铁路客票预订、销售环节加收任何费用;地方有关部门也不得批准收取各种费用。此外铁路部门表示正在研究实名制购买火车票,目前还未出台相关政策。

  代办单位违规将取消资格

  据铁道部公安局政委张庆和介绍,四部委近期将会同地方公安机关、工商、物价等部门对铁路客票代售点、代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火车票代售点违规收取费用的取消其代售资格,对火车票代办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招待所、旅行社等单位)有价格违法行为或倒票行为的,取消其团体订票资格;对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火车票代办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未在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火车票代售点、代办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和取缔;查处铁路客票代售点、代办单位涉票案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多余车票加价卖也属违法

  根据规定,以下四种行为为倒卖车票的违法犯罪行为:铁路客票代办单位囤积车票,加价出售的;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代办单位,明知是倒卖铁路客票的不法单位或个人而向其提供车票的;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铁路客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

  另外,铁路公安机关还提醒广大旅客,将多余车票擅自加价卖出,也是违法行为,应到火车站相关窗口办理退票手续。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