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熨衣板反倾销案突如其来 中国共7家企业涉案,佛山至少有4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0:06 南方日报

  邹国栋,顺德恒业集团法律办主任,近日对夹杂法语腔的英语十分厌烦。然而,由于欧委会2月4日作出的对华熨衣板反倾销立案的决定,他却不得不同时应付十几家找上门来的欧盟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其中不少曾参与欧盟反倾销立法,摇身一变成为律师的布鲁塞尔人,我还没有心理准备。”

  这的确是突如其来的官司。尽管去年年底就有传3家欧洲熨衣板生产商起诉中国和乌

克兰的同行以低于正常价值倾销熨衣板。然而,真正确凿的消息却在大部分中国人还没有从农历新年的温馨中苏醒过来时来临。

  中国7家涉案企业中,佛山至少有4家。

  表现迥异

  “律师的预告比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下发的通知快。”7家涉案中国企业大都这样认为。而更有趣的是,顺德恒业集团的董事长叶中平还在正式通知到达前,去信国家商务部、省外经贸厅、佛山市外经贸局等。

  “欧盟要求递交问卷的时间非常紧迫,大概10多天就要提交‘小小表’、‘小表’和‘大表’,如果不尽快告知有关部门,通过行业协会通知各企业联合应诉,沟通信息,损失可能会更大。”

  然而,就像上次应诉美国熨衣板反倾销案时一样,几家中国厂家内部又传出了不协调的声音。首先,几家受访工厂都表示,虽然应诉律师费很可能高于150万元人民币,但由于行业内部的激烈竞争,为了避免律师在代表多家工厂出庭时有所倾轧,并保护有关出口数据和进口商,他们都拒绝联合应诉。

  根据原告提交的保密统计数据,欧盟从中国进口的熨衣板占全部进口熨衣板的90%左右,而中国制熨衣板在2005年约占全欧盟市场的70%。“我们最大的竞争对手不是外国厂家,是我们中国自己的企业。”一家涉案企业表示。

  然而到2月7日,欧洲方面又有消息传来,称原告之一的一家德国家居用品企业,也曾向一家中国涉案企业进口熨衣板。而选择现在起诉中国熨衣板倾销耐人寻味。虽然原告律师在诉状中强调,该德国企业是在进口中国熨衣板贴牌销售仍无法维持经营的情况下,才提起诉讼的。但中国另外几家同行的敏感神经仍然被挑动,“如果存在中国企业和原告企业的合作关系,那么中美熨衣板反倾销案中最后一家工厂和一家零售企业独大的神话会否再次出现?”

  在这个敏感时刻,涉案企业中规模最大、美国反倾销战中取得最低税率的广州新新老板温畅芬并未返回广州“督战”,其财务部有关负责人则表示胸有成竹:“填写问卷我们已经非常熟悉,10多天足够。”

  “对于我们来说,这么复杂的反倾销游戏要不要玩下去,真的很难说,停产也许更适合我们。”一家佛山企业表示。

  美唱欧随

  对于这个多灾多难的行业,美国反倾销诉讼的阴影远不止是几个企业主的心病。

  从欧委会流出的保密起诉材料中,原告律师大量援引美国反倾销诉讼时采用的数据,并指出,光是2005年1月—4月,就有746044件中国熨衣板进入美国,“这证明美国反倾销税并未削弱中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让几家中国熨衣板厂产生猜忌的是,原告律师认为,大批中国熨衣板在负担反倾销税时仍能进入美国市场,是因为有其它的中国工厂通过在美国反倾销案中取得最低单独税率的广州新新出口。一旦这种假设成立,将涉及反规避诉讼。但是,原告律师并未能出示更多证据证明这一观点。

  而广州新新方面更是矢口否认,“虽然取得低税率,但我们还要面对年度复查,我们的产能如果不能满足实际的出口量,就表明舞弊,会受到DOC制裁,事实上我们不会这样做。”

  而另外几家工厂也纷纷否认他们有此种举动。

  然而大家都明白,原告律师的箭头不是瞄准新新。言下之意无疑是:一旦7家中国企业中任何一家取得低的单独税率,其它企业都可以通过其出口欧盟。

  而更重要的是,原告试图让欧委会相信,美国反倾销税率实施,将会使越来越多的中国产品流向欧盟市场,造成更大的价格压力。在全球供应链渐趋完备的今天,这种反倾销诉讼中的连锁关系,值得引起中国制造业的深思。

  神秘原告

  由于在欧盟成员国及即将成为欧洲经济区的国家中,只有德国、意大利、瑞典、波兰、土耳其、西班牙等少数几国设有熨衣板工厂,可能从诉讼中得利。而其它国家的零售企业、零售企业工会及消费者利益都有可能受损。所以,这次3家原告企业均要求保密名称,担心由此引来的与欧洲零售卖场关系的恶化。

  但是,据欧洲同行透露,3家企业分别是来自德国、意大利和瑞典,3家企业声称生产超过69%的欧盟制熨衣板。

  “其实我们常常与欧洲同行以及工会来往,近年来开工不足是事实,也有一些迁到东欧去,或者聘请更廉价的劳工。但是一直关系很好,这次起诉的只是很少的企业。欧洲的大型零售商是中国熨衣板的主要买家,我们正在游说他们为此案作证。另外像法国这种没有熨衣板生产厂的国家,也很可能就此事向欧委会游说。”恒业集团的叶中平董事长说。

  实际损害有多大?

  涉案的中国企业在受访时都承认,他们在2005年出口欧盟的数量的确有增加。但是,他们普遍指出,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也在明显提升。“过去销售的都是4美元至6美元的低档产品,现在不少产品都是7-10美元级别的。”

  但是,有悖于反倾销诉讼“低价值产品易受威胁”的常识,有一种意见指:正是中国产品档次的提高,导致了此次反倾销诉讼。意大利、西班牙、德国等地工厂一直以中高档的熨衣板为市场主攻方向,低价高质的中国产品明显造成了这些市场层次上的压力。

  此案原告已于去年12月23日向欧委会呈交证据,指中国企业出口欧盟的熨衣板数量从2002年的约189万件增加至2005年的约441万件,而在欧盟市场的占有率也从2002年的约30%上升至2005年的约70%,其中大量以低于正常价值销售,原告认为倾销幅度最高者达到110%。而这也导致一批欧盟厂家不得不停产,或从中国购买更便宜的熨衣板贴牌销售。原告称,这导致了欧盟有关工厂平均雇佣劳工减少了35%至45%。

  2005年,钢材、石油价格大幅波动,又适逢美元对欧元升值15%,人民币汇率调整,对美元微升。而一般中国熨衣板出口欧盟以美元报价结算,所以这一年出口欧盟的产品处于价格的高点。表面上看,这对于原告来说是很不利的。

  但实际上,中国熨衣板出口欧洲一般是长单,出口半年前就签订合约。部分大卖场甚至一签就是全年的供货合约。而合同价格都是按照当时的原材料、能源国际价格,以及当时的汇率计算的,所以普遍价格偏低。而在欧委会计算正常价值时,结构出口价格(CEP)的各要素则是根据出口时间替代国美国市场的价格计算,这样一来,反而会对被告相当不利。

  各方反应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周佳佳:

  召开协调会商讨应诉

  记者于2月7日下午从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周佳佳处了解到,该商会于2月9日在北京召集7家被起诉的企业召开协调会,讨论具体的应诉事宜。而对于大家关心的涉案企业的具体回应,是否存在企业联合应诉的可能,商会是否从欧盟的相关商会处了解到当地企业提出反倾销诉讼的背景等问题,周佳佳则表示这仅是正常的贸易摩擦,商会目前在与各企业进行积极的联系,确凿的消息有待发布。

  顺德恒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中平:

  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地位”

  和其他企业的犹豫不决不同,恒业集团明确表示:会应诉欧盟的烫衣板反倾销案。现在面对的困扰是,此前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拒绝给所有中国企业以“市场经济地位”,为烫衣板企业能够顺利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带来了巨大悬念。

  叶中平说,春节期间,恒业集团已经从欧洲客户处获知反倾销调查的消息,我们立即展开了应对行动。

  我们首先联系律师和政府部门,向专业人士咨询有关程序,并向商务部的公平贸易局、省经贸厅、市区镇各级政府等反映情况。同时,也联系了几个欧洲的大零售商,像家乐福、欧尚超市、麦德龙,希望通过他们的力量影响当地政府的决策。

  应诉欧盟反倾销最重要的环节是能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而通常拿不到“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被裁定倾销并课以高税率的可能较大。与美国反倾销案最大的区别是,欧盟可以给予应诉行业或单个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因此能否争取到这个条件直接关乎中国烫衣板企业的命运。

  叶中平说,欧盟对“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有5个条件,恒业是完全符合的。但是不久前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拒绝给所有中国企业以“市场经济地位”带给我们很大阴影。

  顺德伟经日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谢先生:

  前车之鉴左右应诉决定

  “现在是我们最彷徨无助的时候,如果欧盟反倾销成功,我们就要‘享受’高税率,失去了美国和欧盟的市场我就得提早退休。两年前美国对中国烫衣板反倾销案件中,我们应诉了却依然‘享受’高税率,至今我还心有余悸。因此,这次是否应诉令我们左右为难。”

  谢先生说,2月7日才收到通知,2月9日就要动身去参加应对欧盟反倾销的工作会议。一切都来得太突然了,要听取北京的专家意见后才会有具体行动。

  一方面我们期望赴京会有理想收获,另一方面我们也在向同行打听消息。顺德恒业之前一直为反倾销的事四处奔走,为联合顺德的企业共同维护利益做了不少实事,这次也想听听恒业的建议。

  回想起美国反倾销案件,谢先生说,联合应诉已经成为奢想,几家涉案企业纷纷表示还在观望。对于外界指责企业没有联合应诉是造成在美国反倾销案件中失利的重要原因之一,谢先生认为,其中原因有主观也有客观,像美国反倾销案无损害认定的程序是可以联合应诉,但有些程序只可以单个企业执行。联合应诉会否为企业带来好处还言之过早,不过2005年我们出口至欧盟的烫衣板价格比2004年上涨应该也算利好消息。

  由于新年后上班只有几天,欧盟反倾销的影响还没有显现。谢先生说,现在有新订单我们还是会接,初裁前出货的订单应该影响不大,万一是初裁后出货的订单我们会将情况告诉客户,让客户选择。欧盟市场濒临“失守”,我希望社会各界多关心我们的企业,为我们伸出援手。

  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肖先生:

  有信心如期交卷

  新新是2月5日收到有关反倾销调查的传真件的。虽然离提交抽样问卷只有1周多(19日交卷),但新新方面认为有充足的时间应对。

  新新的温总目前在国外参加展览会,他没有被欧盟反倾销案打乱原来计划,也不会缩短行程提早回国。目前,新新正在研究对策,是否应诉?请什么律师?会否联合其他企业应诉?一切都还没有最终决策。

  肖先生说,商会鼓励我们积极应诉,暂时没有组织企业联合应诉。虽然时间很紧迫,但我们有应诉美国反倾销获得6.6%低税率的经验,相信有能力应付。虽然提交欧盟反倾销出口生产商抽样问卷的日子一步一步逼近,但问卷只需要回答一些基本的资料,应该可以如期交卷。

  不过关于新新去年在欧盟的销售量、销售价格以及与前年的比较等材料,新新方面说:暂时不方便透露,具体的数据和部署待有了最终的决策再公布。

  ■链接

  如何应诉欧盟反倾销?

  中国熨衣板企业还是首次遇到欧盟反倾销案。欧盟的反倾销程序有别于美国和其它国家,其允许中国企业申请“企业市场经济地位”。那么在欧盟应诉有关诉讼,究竟应如何申请“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如何申请单独税率?欧盟又如何认定正常价值?

  1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如何获取?

  截至2004年5月,欧盟反倾销意义上的转型经济国家共有4个,即中国、乌克兰、越南和哈萨克斯坦。依据(EC)905/98号法规提出了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marketecconomystatus,简称“MES”)概念,并为确定转型经济国家的涉案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提供了衡量标准,称为时常经济地位5条标准。

  (1)有足够证据表明企业有权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决定价格、成本和投入等,不受国家的明显干预;主要原料的成本价格能够反映其市场价值。

  (2)企业有一套完全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独立审计并用于所有目的的基本财务记录。

  (3)企业的生产成本与财务状况,尤其是在资产折旧、抵消、易货贸易、以资抵债等问题上,不受前非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歪曲。

  (4)确保破产法及财产法适当地使用于有关企业,以保证法律上的确定性及企业经营的稳定性。

  (5)汇率随市场汇率的变化而变化。

  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有严格的时限要求,即须在反倾销立案之日21日内提交申请表和相关答卷。经申请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将获得很多程序上的好处,如无需为替代国相似产品生产商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合作而担忧。

  2企业单独税率如何获取?

  对于转型经济国家中未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涉案出口商能够证明其符合以下的5项条件:

  (1)企业的资金和利润能够自由汇出(适用于外资企业或者合营企业)。

  (2)出口价格和数量、销售条件和条款能由企业自行决定。

  (3)多数股份由私人持有,董事会或者关键管理职位上的政府官员明显为少数或者必须证明该企业在政府干预方面具有足够的独立性。

  (4)外汇兑换按市场汇率进行。

  (5)如企业获分别待遇,则政府的干预不会导致规避反倾销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国家或一个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并不等于所有实体上和程序上的难题都将迎刃而解。即使是市场经济国家或获市场经济地位的涉案企业,本国或本企业的成本在确定正常价值中仍然有可能被排除使用,取而代之的是第三国或市场的成本,而且在调查机构确定替代国和代表性市场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3哪种方法判断正常价值?

  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有三种,即一般确定方法、出口第三国价格或推定价值法以及特殊的确定方法。对于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来说,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有两种:企业的国内价格和推定价值或出口第三国价格,其中企业的国内价格不仅包括涉案企业的本身价格,特定情况下还包括用于确定涉案企业价格的其他企业的价格。

  而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涉案企业,则在替代国基础上使用前两种方法,只不过出口第三国的价格还包括出口欧盟的价格;如果无法在替代国基础上确定正常价值,则使用第三种方法,包括使用欧盟境内的销售价格来确定。欧盟采取第三种方法的具体原因在于第三国企业要么不愿意提供合作,要么不能提供足够资料。

  就倾销而言,如果涉案企业能够拥有完全的市场经济地位,则无论在实体方面还是程序方面,均比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涉案企业具有相应的优越地位。

  而确定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的高低能直接影响到倾销幅度的高低。对于获得欧盟反倾销市场经济地位的涉案企业,其正常价值与市场经济国家涉案企业的通常做法一样,即使用出口国价格。对于其他企业则根据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机制确定正常价值。

  对于原产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涉案产品,欧盟反倾销基本法提供了两种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即替代国价格以及在其他任何合理的基础上确定的价格,其中以替代国价格优先。

  (1)替代国价格。在进口商品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正常价值应当基于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的价格或者其推定价值,或者,该第三国向其他国家包括向欧盟的出口价格来确定。在实践中,欧盟通常选定替代国的国内价格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正常价值。

  (2)其他任何合理基础上确定的正常价值,包括在共同体内对相似产品实际支付或者应支付的价格的基础上来确定,必要时对该价格做适当调整以包括一个合理的利润幅度。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崔旭明李卓华郭晓莉

  图:

  春节假期刚休完,佛山的几家熨衣板生产企业便面临着如何应对欧盟的反倾销诉讼。梁宇摄

  梁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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