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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节后劳务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0:43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2月9日讯(记者 滕斌 通讯员 刘岳 实习生梁桦)春节即将过完,进城务工人员数量激增,一些不正规的企业瞄准了外来务工人员求职心切的心理,采取巧立名目收取报名费、押金等各种费用,故意不签定劳动合同、降低工资标准等方式,侵害劳动者利益。连日来,长沙市12348法律维权专线连续接到了90多起涉及求职招聘的咨询、投诉和举报。今天,长沙市司法局发布2006年一号法律警示,提醒广大求职者增强法律意识,警惕劳务欺诈,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警示提醒,劳动者在求职时,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示营业执照和其他许可性文件,实地察看用人单位的工作场地和劳动环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要求签定劳动合同,明确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必要条款;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押金、培训费等任何费用,并不得扣留求职者的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针对一些销售公司以高价购买会员卡、化妆品等作为求职者入职条件的非法要求,必须坚决拒绝。此外,谨防街头小广告“高薪诈骗”。

  长沙市司法局同时提示,求职者在遭遇劳务陷阱或者发生劳动纠纷后,要保留好证人证言、收款收据、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据,可直接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从2月10日起,12348法律维权专线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劳动用工专题法律咨询活动,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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