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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首例国际信用卡诈骗案一审有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0:49 宁夏日报

  太阳神酒店原财务经理被判10年

  本报讯(记者 王小梅)记者2月9日了解到,我区首例利用国际信用卡诈骗案一审有果,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4名被告人郑良官、林惠、朱学梁、陈眉犯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4年10月,郑良官、林惠、陈眉预谋在银川市太阳神酒店用伪造的国际信用卡诈骗。11月7日,郑良官、林惠伙同吴某(另案处理)来到太阳神酒店,林惠和吴某提供13张伪造的国际信用卡,由郑良官交给时任太阳神酒店财务经理的朱学梁,并讲好刷卡成功后给朱学梁30%%的好处费。朱学梁用这13张国际卡在该酒店前台以支付房费、餐费的名义,成功刷卡7张,诈骗金额34万元。随后,朱学梁将其所得的30%%,即9万多元转入其以银川市太阳神酒店的名义在宁夏农村信用社东环分社私设的账户上,将2万多元转入郑良官在银川市福得利自动门业有限公司的账户上。郑良官于2004年11月17日打入陈眉账户9万多元,郑良官又借用其中的5万元用于其在新疆的工程投标。2005年12月,郑良官又分次将5万元、3万元、1万多元存入由陈眉持有的李某的卡上。陈眉先后从福建将此款支取。案发后,赃款被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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