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2006年税收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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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1:18 法制日报 |
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2005年我国税收收入达到30866亿元,比上年增长20%,首次突破了3万亿元大关。不仅如此,农业税条例废止、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召开立法听证会、全国人大高票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等,也使2005年在我国的税收法治进程中留下重重的一笔。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知名财税法专家刘剑文教授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呼吁,2006年还需大力推动税收法制建设,并提出具体建议。 改“税收宣传月”为“税法宣传月” “税收宣传月应改为税法宣传月,并列入‘五五’普法规划。”刘剑文教授建议说,“税收宣传月所宣传的重点是税收,而我们所宣传的重点不在税收,而在税法。宣传税法是税收征管法所规定的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之一。” 刘剑文建议,鉴于税法宣传月的意义重大,可以考虑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个在全国开展“税法宣传月”的决定,这样既符合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也利于提高税务机关开展税法宣传的法定性、严肃性与可行性。可以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以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教育部等部委的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在全国开展“税法宣传月”的决定》的立法议案。 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统一企业所得税法 刘剑文认为,在加入WTO的宏观背景下,实现了对所有企业的公平对待已是一个很急迫的要求。应尽快实现两法合并,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企业所得税,在一部企业所得税法中予以规定。在立法程序上,考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期的特殊性,建议可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 加快探讨物业税 探索物业税的征收问题。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产业结构中的重要一环,房地产业的良性运行对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意义重大,而税收是一个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应进一步探讨物业税的开征问题,为房地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此外,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教育、交通、证券交易等领域,都存在税费关系调整的问题,应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妥当理顺相关领域的税费关系。 为全国增值税改革设计方案 刘剑文建议,2006年进一步推行“东北税改”方案,总结经验为全国增值税改革设计方案。我国的增值税在抵扣项目、征税范围等方面都急需改革,但由于增值税在我国税制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又必须慎重处理,因此,2006年应在继续推行“东北税改”方案的基础上,展开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为早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改革设计方案。 税收司法亦需引起重视 税收司法在税收法治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良好的税收司法可以妥善处理征税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冲突,从而保证和谐的税收关系。刘剑文教授指出,我国目前在税收司法的理论和制度建设方面还很不够,2006年亟需加强。 本网北京2月9日讯 (责任编辑:秦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