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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北京将扩大缓刑适用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1:3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0日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在9日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上表示,今年全市法院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将适当扩大缓刑适用范围,并适时出台适用缓刑范围的指导性意见。

  据《京华时报》报道,2005年北京市法院新收案件349553件,审结352018件,同比分别上升13.4%和16.1%,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578.6亿余元。

  其中,民事案件仍居全部案件首位。审结刑事案件20179件,同比上升6.9%。在严惩犯罪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4114人。

  秦正安表示,全市法院今年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也要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对有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积极挽回损失、受害人谅解等情节的,要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要研究缓刑适用标准,适当扩大缓刑适用范围,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

  同时,全市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积极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作为量刑参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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