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名校长”最高可奖一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1:59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郑仲晔

  宁波晚报讯宁波市名校长管理,今后将有规可循。宁波市日前制发了《宁波市名校长管理暂行规定》,对宁波市“名校长”的职责、待遇、培训、考核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市教育局规定,实行名校长带徒制度,每位名校长在任期内负责指导培养1至2名年轻校长,任期内要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管理类论文,对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给予1000-2000元奖励,公开出版著作,给予5000-10000元资助。

  同时规定名校长不实行终身制,每届任期为五年,期满经考核,重新认定。退休或调离中小学校长岗位仍在教育系统工作的,保留名校长荣誉称号,不享受名校长待遇。如名校长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刑事处罚的;对学校重大事故负有管理责任的,或有其他严重违背师德行为的,在任期未满之时取消名校长荣誉称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