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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诊出不孕症枉花3万余元:仅仅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14:08 海峡网-厦门晚报

  昨日热议

  事件

  2005年6月4日,在上海崇明务工的叶雨林与丈夫叶浩魁,被上海长江医院分别诊断为“女性原发性不孕”和“男性不育”,治疗5天,医药费用共3.5万元。但随后叶雨林在另

外一家医院检查时发现,她在5月17日已经怀孕。(9日新京报)

  评论

  这不是严重违法违规又是什么

  令笔者纳闷的是,就是这样的医院和医术,上海市卫生局经过所谓的调查,却下了属于“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结论。所谓“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是指在病人确诊的情况下,在本应该正常的治疗范围内额外增加检查项目和治疗费用。而孕妇被诊断为不孕症,夫妻双方没病愣给看出了病,然后再让人家花费3.5万元去治这个根本不存在的病,这不是明目张胆地欺骗和掠夺是什么?这不是严重的违法违规又是什么?老百姓究竟有多少个3.5万元经得起这么折腾?

  医疗行业频现“惊天”事件,尽管看似个例,但已经清晰地反映出医疗行业存在着的严重问题。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我们至今没有看到卫生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医疗整顿风暴”,没有见到医疗行业开展大规模的医德宣传教育,更没有看到从几个典型事件中抓出几个反面典型,在全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如今,连经济发展、社会信誉颇佳的上海市的医院都再现这种“惊天”事件,再一次说明,整顿医疗行业已经迫在眉睫。

  ——梦之馨

  金光闪闪的奖牌是如何骗来的

  明明是骗钱的医院,为什么会赢得患者信任?从报道看,叶雨林婚后一直没有怀孕,心情急切。安徽老家的父母在电视上看到了长江医院的广告。一个有治病的愿望,一个挖好了陷阱,骗局实现的条件具备了。

  当然,把板子全部打在播放“送子医院”广告的媒体身上,有些不够公正。只要长江医院刊登的手续齐全,电视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虽然助纣为虐,但并没有违法的主观故意。但是,长江医院门口挂着的8块金光闪闪的牌子,诸如“全国明明白白消费十佳放心医院”、“中国诚信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这些又该如何解释?面对把孕妇诊断成不育症的事实,颁发奖牌的机构该担当什么责任?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医院悬挂的这些欺骗性奖牌,是通过合法程序得来的吗?

  “送子医院”的广告迷倒大批患者,原因在于广告审查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的失职。 ——朱述古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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