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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诊不孕症不要拿“民营”说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0:13 红网

  2005年6月4日,在上海崇明务工的叶雨林与丈夫叶浩魁,被上海长江医院分别诊断为“女性原发性不孕”和“男性不育”,治疗5天,医药费用共达3.5万余元。但随后叶雨林在另外一家医院检查时发现,她在5月17日已经怀孕。(新京报2月9日)

  把孕妇说成“不孕症”,治疗五天花了三万五,这个医院也够黑的。不过,这年头,也不是个别现象,前些日子还报道过500万医疗费的新闻,这家医院并不是什么民营医院。

医院为了追逐利益,医生了为多捞收入,采取这种“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绝对不只是民营医院才会发生,国有医院这种事件也不少。应该说,这是医疗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而问题的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这不是“民营”和“国营”可以解释得了的。

  确实,有一些民营医院的虚假医疗广告“地球人都知道”,谁约束过监管过?如果做假广告也能够大行其道,如果欺骗能够畅通无阻大赚特赚,他们为什么还要讲诚信呢?还有,引人注目的是,长江医院门口挂着的八块金光闪闪的牌子,诸如“全国明明白白消费十佳放心医院”“中国诚信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中华医院管理学会会员单位”等,这些牌子又是谁发的。如果是政府有关部门发的,他们又是怎么发下来的。如果不是他们发的,这种公开的造假又为什么没有人制止。人们可以不相信民营医院,但是他们没有理由不相信我们党的新闻媒体,也没有理由不相信我们的政府机关。如果说长江医院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严重的问题,那么,我们的一部门和单位是不是也存在严重的失职。或者说正是这种失职,才会助长长江医院的“黑幕”。

  其实,民营医院和其他民营企业没有什么两样,为什么相当多的民营企业能够遵纪守法,甚至有着比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们的产品和服务往往质量过硬价格实惠。与同类国有企业相比,他们各方面做得并不逊色。其实并不是这些民营企业的老板比民营医院的老板道德水平更高一些,只不过一般民营企业老板,他们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严格的市场监管,如果他们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对企业来讲,可能会是灭顶之灾。相反,诚信对他们的发展比较有利,所以他们更讲诚信一些。而民营医院似乎恰恰相反,由于监管不力,加上其服务又比较特殊,似乎不诚信的行为倒能使其大获其利,这种情况下,他们会怎么选择,谁都知道。而且不只是民营医院是这样,国有医院又有多少没有这样的违规行为呢?这本是医卫行业的特殊情况,又怎么能把这一切怪到“民营”头上呢?

  针对这种问题,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一下问题的根本原因何在,寻找相应的对策加以治理。如果把问题归结到“民营”上,有些人把这个事件归结到“中国民营医院没有未来”, 无疑是与长江医院的“把孕妇当作不孕来治”同样荒唐,这是最终解决不了问题的。

  (稿源:红网)

  (作者:张之俭)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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