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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恐龙蛋当奖品:扯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0:14 红网

  家住宁波江东区福明家园的邵小姐好运气,六天前参观正在宁波展出的“人与自然”科普展时,在有奖竞答活动中喜获一等奖,获得珍藏一枚恐龙蛋化石的机会。据悉,科普展期间,共有5枚恐龙蛋化石作为一等奖奖品,可供获奖者收藏,其余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奖品,分别是三叶虫化石和一套科普书。一位叫严文通的工作人员说,这些恐龙蛋化石都是真的。(2月10日《今日早报》)

  此前一天,笔者已在当地一家媒体上看到此消息,并看到那一字排开的五枚恐龙蛋化石,以为那是假的,故没往心里去。根据常识,主办者不可能把真的恐龙蛋化石作为奖品奖给获奖者,那太匪夷所思了。谁知,今天的早报言之凿凿,这是千真完确的恐龙蛋化石。读罢消息,笔者头脑中闪电般地掠过一个念头:恐龙蛋化石竟成扯蛋的道具,荒哉谬也!

  什么蛋不好扯,偏要扯到恐龙蛋化石那儿去,主办者是否蛋迷心窍,想发财想得头发昏了。顾名思义,科普展是向大众普及科学知识的展览,不应以赢利为目的,而从此次科普展的动机和操作手段看,俨然已成了一次商品展。因为有恐龙蛋化石当奖品的巨大吸引力,展览从1月18日开始,门庭若市,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参观者,虽然一张门票要35元,儿童票也要17元,但到9日,已有5万人参观这个科普展。严文通介绍,到昨天,门票收入肯定超过50万元,他还表示宁波是第一站,为期3个月。现在,金华已前来联系第二站的展览。你看,恐龙蛋化石当噱头的经营之道就这么管用!

  对恐龙蛋化石当奖品是否违法的质疑,科普展组委会有关负责人辩解说,恐龙蛋化石不是赠送给获奖者,而是北京自然博物馆委托获奖者共同收藏。届时,北京自然博物馆、市科协和收藏者三方将签订协议,规定收藏者有很好保管,不得转让,不得买卖等义务。因此,让获奖者共同收藏恐龙蛋化石的做法不违法。可既然是奖品,恐龙蛋化石当然得存放在获奖者家里才是,如仍放在博物馆里,那算什么奖品呢?那么,邵小姐怎么保存这个“宝贝”呢,她说还没想好。显然,个人是没能力保存好这个“宝贝”的,除非另外两方在她家装上红外线或铁丝网等防盗设施,否则就无法保证“宝贝”甚至邵小姐本人的安全。

  恐龙蛋化石作为稀有文物,属重点保护对象。《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保存完整或者较完整的稀有的古脊椎动物化石等,国家实行重点保护。故第十一条规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不得将采掘获得的古生物化石用于经营活动。第十二条规定,采掘获得的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应当交由符合规定条件的馆藏机构保存;确有需要的,可以由有关科研机构或者高等院校保存。第十三条规定,保存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必须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具备确保化石安全的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害等防护设施和技术条件。浙江省国土资源局地矿处王处长说,古生物化石非常容易风化、如果不妥善保管,很容易受损,这就丧失了珍贵的科研价值。对照上述规定,此举是否合法,且让公众评价。

  主办方之一的北京自然博物馆是国内最具权威的国家文物机构之一,由其向此次科普展提供恐龙蛋化石并出具收藏证书,除了让人感觉有瞎扯蛋的意味,还令人担心:文管部门不能坚持自己的操守,抵抗不了物质主义的诱惑,竟将珍贵的恐龙蛋化石拿来作招财的幌子,损害的不仅是科研的纯洁性,还有公众对科普活动的信心和热情。

  (稿源:红网)

  (作者:王学进)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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