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学生“两免一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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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0:14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来自市教委消息:我市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将参照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同步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公办学校资金由市级财政和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按5:5承担。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学生享受一个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城市学生到农村读书,学校是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性质的,可享受免杂费政策。市教委鼓励有条件的区逐步有序地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 (本报记者)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