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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经营企业开始年检不合格企业将失去经营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3:1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2月10日讯(记者 祝蕾 通讯员 韩会江)我市2005年度煤炭经营资格证年检工作昨起开始。凡在2005年12月30日前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批发企业、零售企业、民用煤加工销售企业,均属于年检范围。据悉,本次年检将于3月20日前结束。

  据了解,2005年度煤炭经营企业年检评定分为三个档次,即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具体评定要求是:煤炭经营企业提供核查材料齐全,经审核和现场调查符合年检规定标

准的,为合格企业。对煤炭经营企业“三证”不全,办公场所、计量设施、煤场环保达不到规定要求;2005年度煤炭批发企业经营量低于省规定标准;或在煤炭经营过程中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供应市内使用的煤炭超过低硫优质规定标准但情节轻微的企业,责成其整改,一年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煤炭经营资格。对转让、出租、出借煤炭经营资格证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性质严重的,报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办公室取消其煤炭经营资格。年检期间,我市将停止审批新的煤炭经营企业,并暂时停办企业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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