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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引航权将收归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5:1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记者林红梅)我国港口引航体制改革从2月开始起步,各港口的引航权将由港口企业收归当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交通部水运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引航是为所有港口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如归属于某一个港口企业,客观上对其他港口企业产生不公平的竞争。引航机构隶属于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以追求公益服务为目标,有利于消除港口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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