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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竞赛不准强求参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6:1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据新华社电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2006年12项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强调一律本着学校和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其他未经批准的竞赛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批准开展的竞赛活动包括数学竞赛、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等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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