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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救助最高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6:1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记者侯林利)患重大疾病花费3万元以上的,一次可获得5000元医疗救助金。日前,锦江区出台了《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据了解,救助对象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住院医疗保险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有困难且影响家庭实际基本生活的低收入人员。根据办法,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全年累计自付医疗费超

过3万元以上的,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5000元。

  特别提醒:需要门诊或家庭病床医疗救助时,可直接在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救助;患重大疾病需要一次性救助的对象在每年的11月1日—20日内提出申请;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和一次性救助申请时,须提供身份证和低保证、医疗费收据及处方,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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