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兔取名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6: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小羽 女儿买了一只兔子作宠物。自然,为兔取名成了女儿的当务之急,虽然“兔子”本身就已经是名字。 因为女儿认为这只兔子是一只“女兔子”,便给兔子取了什么“丽丽”、“莎莎” 、“英英”、“小雪”之类颇有点为女性化的名字。但这些名字一概被我否决。原因是与人家小孩子的名字相同。我曾听说过因宠物与人同名而惹出是非,甚至因此而对簿公堂的事,觉得还是小心为妙。 虽然大艺术家韩美林的宠物狗就有姓有名,俨然他家的在册成员。但人家是大艺术家,人们可以当作个性风格来欣赏,甚至赞美他对动物的平等友爱之心,甚至以与他家宠物同名而荣。但平常老百姓,要想效仿大艺术家的风雅之举,还是三思而后行之的好。 记得余秋雨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清代一位有名的晋商,在给他孙子取名时竟冠以商场劲敌的名字,每日里呼来唤去。而这位晋商的劲敌也如法炮制,为孙子取名时也冠以对方的名字。这两位巨商就这样以取名的方式来侮辱对方,来消解彼此心中的仇恨。 可惜他们生得太早,只图解恨,全然不管什么侵权不侵权。而如今的人们,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很注重保护自己的权益,认为不合理的事,大可以上法庭,讲公道,讨说法。 因此,虽说是为女儿的宠物兔取名,不用查家谱、算八字,却也不敢随心所欲,任意而取。一不留神取个人名,取名者无心,而被同名者听到,便有可能落个侵犯姓名权,侮辱人格的嫌疑。 不准取可能与人同名的,女儿仍决意给她的爱兔取一个最响亮、最上口、最别致、最时髦的名字,让她的爱兔成为一只非同凡响的“名牌兔”、“品牌兔”。 经过苦思冥想,她郑重宣布,为兔取名为“脑的金”,因为她认为这个名字中既有“白”又含“金”。很适合全身雪白的爱兔。 我在惊叹广告文化的渗透力、影响力时,也笑着告诉她,这个名字也有可能侵权。 耐着性子告诉女儿,取什么名字并不是最重要的,就算为她爱兔取名为“玉皇大帝”,兔子还是兔子,长耳朵短尾巴红眼睛。后来,女儿终于决定为兔子正式取名为Rabbit———兔子的英语叫法,这也算赶上了如今的英语热,又不伤及无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