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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烟花爆竹可免费代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7:12 北方晨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李春红报道 明天是元宵佳节,也是2006年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和销售烟花爆竹的最后期限,昨日记者获悉,对于烟花爆竹销售商剩余的烟花爆竹,鞍山市日杂公司将为他们实行免费保管。

  据日杂公司蔡总经理介绍,今年鞍山市共有330多个业户销售烟花爆竹,根据往年的经验,大多数销售商会将剩余的烟花爆竹降价出售,因此只有将近二三十户销售商会有部分

剩余。鞍山市日杂公司为了解除烟花爆竹在个别存放过程中引起的安全隐患,将免费为销售商保管剩余的烟花爆竹,保管期限到2006年12月30日。

  销售商只需带着身份证复印件到日杂公司,与日杂公司签一份协议书即可,另外销售商交付日杂公司保管的烟花爆竹必须要有完好的包装。 本报记者 李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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