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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要当奥运志愿者(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7:46 华商网-华商晨报

  

“少年犯”要当奥运志愿者(图)

  崭新的电脑是法官们送来的礼物

  ■本报记者石立飞摄晨报讯(记者王欢)“我减刑了一年,2008年就可以出去当奥运志愿者啦!”17岁的金星(化名)兴奋地汇报着,白嫩的小脸让人很难将他与抢劫15起、

被判6年的少年犯联系在一起。

  昨日,本报记者与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少年庭的回访法官们,再次走进了辽宁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以下简称少管所)。

  “少年犯”的志愿:为奥运会义务扫街

  5台崭新的电脑、全新的生活用品……面对法官们送来的春节礼物,少管所的孩子们兴奋地鼓起掌。

  “金星!还演大老鼠吗?”记者问。

  去年,金星参加五一文艺汇演,出演“老鼠爱大米”里的老鼠。

  “我演‘老鼠’可成功了,加上表现突出,已经获减刑一年!”金星自豪地说,“我还要去当2008年奥运会的志愿者呢!英语不好,可我能做力气活啊,比如义务清扫街道、打扫体育场馆……”

  “少年犯”的日记:爸妈,等我孝敬你们

  刘帅(化名),16岁时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获减刑一年。

  刘帅记录服刑历程的日记写道:

  2003年10月11日

  我最终被判了6年,我不服……

  2004年1月5日

  今天郑庭长他们来了,又一次给我讲了法条,尽管我表面上不以为然,但我心里发现判得对,毕竟我是主犯啊……

  2005年5月6日

  我在高墙下度过了自己的18岁生日!文艺队里表现好,我已经被减刑一年,出去后我想成立乐队,给婚礼或是庆典演出……

  2006年1月31日大年初三

  今天爸妈来了,当他们面儿,我一直没哭,看着他们离开我走时,眼泪流了满脸……我在这里祝福爸妈身体健康,我出去后挣多多钱孝敬他们……

  “2008年我和你爸妈一起来接你回家!”看过日记,郑迎莉庭长含着眼泪说。

  法官们的关爱:出狱后帮你们找

  工作目前,少管所羁押了全省约800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其中,被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判决后羁押在此的有26名。

  “在服刑时多掌握技能,出狱后法官帮你们找工作!”王文成副院长动情地说: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做出判决不是法院工作的了结,而是法制教育的一个开始。法官定期回访,就是及时掌握这些失足孩子们的思想动向,通过法律条文和道德伦理上的教育,纠正他们仍存在的错误思想,让他们不再走上犯罪道路。

  “判刑———服刑———重生,我们法官不会离开这些曾失足的孩子们,而我们的关爱也不会停止!”王文成肯定地说。(感谢和平区法院李冬斌协助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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