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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外逃贪官在美听证拒不认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7:57 重庆时报

  

两外逃贪官在美听证拒不认罪(图)

  华商报图许超凡、许国俊,新中国成立以来贪污、挪用数额最巨的中行开平案中的两名主犯,于美国当地时间昨日上午8时30分,出现在美国内华达州联邦地方法院,参加庭审前的听证会。他们与其三名亲属面临15项罪名的指控,其中多项在美国属于重罪。

  两名被告在美国的辩护律师向记者证实,在听证会上,两人会对法官作出是否认罪的表示,但据他们了解,两人都不打算认罪。在此之前,“两许”均拒绝了协商遣返。

  但有专家分析,二人在美国定罪后仍可能被驱逐出境,同时由于中国方面的持续努力,不排除二人此后改变想法的可能性。“余振东模式”能否在“两许”身上延续,一段时间内仍难确定。

  审前听证 几人都不打算认罪

  昨日的听证会,主要内容是法官讯问被告是否认罪。2月8日和9日,许国俊的辩护律师布雷特·惠普尔(BretWhipple)和许超凡的辩护律师米切尔·珀森(Mitchell Posin)介绍,据他们了解,几人都不打算认罪。

  这是自拉斯韦加斯的联邦大陪审团对5人提起新的诉讼以来,在正式开庭前举行的一场听证会。

  今年1月31日,美国司法部主管刑事犯罪的助理部长艾丽丝·费希尔(AliceS.Fisher)对外宣布,正式对中行开平支行两位前行长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亲属共5人提起诉讼,另三人分别是许超凡之妻邝婉芳、妻兄弟邝华宝(在逃)及许国俊之妻余英怡。

  2月9日,内华达州联邦地方法院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计划在2月27日正式对“两许案”开庭审判,到时候有关证人也将出庭。律师布雷特介绍,如果被告人上诉,案件审理可能会持续更长的时间,“少则两三个月,多可一年半载”。

  “两许案”联邦法院受理应为重罪

  即将担任“两许案”审理的内华达州联邦法院,也是当年余振东受审的法院。而且,两案的主审法官也系同一人———该法院的首席法官菲利普·普罗。

  在美国的法院系统,通常情况下,一个刑事案件究竟是由州法院还是由联邦法院管辖,主要看指控的罪名是州罪还是联邦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岳礼玲认为,余振东和“两许”均系联邦法院受理,表明为重罪。

  另一个表明“两许案”为重案的事实是,公布于美国司法部官方网站上的文件显示,对“两许案”的起诉是由拉斯韦加斯的一个联邦大陪审团提起。

  岳礼玲教授介绍,在美国,由检察院和大陪审团分别行使公诉权。其中轻罪由检察官单独行使公诉职能;而检察官对重罪的起诉要经过大陪审团的批准,并以大陪审团的名义提起公诉。

  5名被告具体指控包括15项罪名

  美国司法部官方网站显示:第一项指控是,这5名被告从1991年至2004年10月涉嫌从事诈骗活动,涉嫌非法从中行开平支行非法侵占4.85亿美元并向美国、加拿大转移犯罪所得。

  根据指控,许超凡和许国俊在香港成立了多家空壳公司,通过他人帮助以及开办多个个人银行账户和投资账户把银行资金转移到这些空壳公司。

  第二和第三项指控认为5名被告涉嫌从事洗钱。

  在第四到第九项指控中,许超凡和许国俊各自受到三项伪造签证的指控,涉嫌通过持有虚假美国移民签证进入并在拉斯韦加斯停留。

  第十到第十五项指控,则是针对邝婉芳、余英怡类似“两许”在第三项中关于“以虚假陈述获取护照”的指控。

  对比美国司法部门对余振东的指控以及获刑144个月的刑罚,或能框定“两许”可能面临的刑处。

  曾参与中美双方有关“开平案”司法合作全过程、原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正司级巡视员黄风分析,许超凡等被指控的罪名触犯了《美国法典》相关规定,根据美国法律,这些指控都属于重罪,仅有组织的欺诈活动一项犯罪即可判处20年以下监禁甚至终身监禁。除此,对于使用以虚假获取的护照罪和欺骗手段获取签证罪,可分别判15年以下监禁。

  如果认罪2人可能采取辩诉交易换轻判

  有专家分析,“两许”可能因为美国一种特殊的司法制度———辩诉交易,面临较轻的刑罚。前提是两人作出认罪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岳礼玲教授告诉记者,被告人如果同意放弃其辩护权,供认有罪,公诉人就可能以较轻的罪名起诉或者向法官建议判处被告人较轻的刑罚,并将诉辩双方的协议(即认罪协议)提交法官审查后直接作出判决。余振东在美国被审判时也实行了辩诉交易。

  黄风介绍,余振东原本被控诈骗、洗钱等5项罪名,但最终美国法院只认定了欺诈罪一项罪名,并判144个月的监禁,其原因就在于实施了辩诉交易。

  目前“两许”均向律师表达不愿认罪。但有关专家分析,经过几轮审理判决后,两人仍有可能重新采取辩诉交易的方式换取较轻处罚。

  拒绝遣返“两许”仍可能在审判后被驱逐

  “许国俊不愿意被遣送回国。”许国俊的辩护律师布雷特称,许国俊目前不打算接受与余振东类似的方式———达成认罪协议后回国受审。

  布雷特说,许国俊曾表示担心自己遣返回国后被判死刑。“总有一天要回到国内,这是迟早的事情。”布雷特转述了国内官方对许国俊提出的条件:如果自愿现在回来,情况会对其更加有利。尽管如此,两名辩护律师向记者证实,“两许”均拒绝和中方代表协商关于遣返问题。

  黄风分析,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如果外国人在任何情况下被判定犯有严重罪行,将一律被驱逐出境。尽管美国法律赋予可能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以某些法律救济手段,如申请避难的权利,但对于那些因在美国的严重罪行而被判处5年以上监禁刑的外国人,美国司法部长有权决定剥夺其这样的权利。这意味着,即使“两许”不愿回国受审或拒绝“余振东模式”,仍可能在审判后被美国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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