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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9:33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2月10日讯 记者郭晓宇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为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提高大会审议质量,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中央驻港联络办,中央驻澳联络办,全国台联,解放军总政治部将在2月中下旬分别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一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讨论“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稿,为大会审查和批准“十一五”规划纲要做好准备。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举行的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介绍了“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据了解,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闭幕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就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及相关材料发给了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会议讲话中指出,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十一五”规划纲要,就是要把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今后5年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稿,是开好大会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是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和提高大会审议质量的要求。他还就如何组织学习和讨论提出了要求。

  (责任编辑 李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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