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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9:33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2月10日讯 记者杜萌 检察人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一些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检察队伍形象进一步改观。全国检察机关历经8个月深入扎实地工作,截至今年1月,已完成了集中整改阶段的各项任务。

  去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始后,最

高检确定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为专项整改的重点部门;确定重点整改的问题是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执法不作为和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四个方面。

  专项整改活动中,检察机关在展开自查的同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走访当事人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查找出在四个方面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一些检察人员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淡化,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案件审查不细、把关不严;个别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任意违反法定程序,有的错用、滥用强制措施,少数检察人员甚至搞刑讯逼供、变相体罚;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各主要环节有关办案流程、案件管理、办案安全、办案质量等方面的规定尚不够完善,有些地方和部分检察人员对已有的制度落实不够,导致执法办案行为不规范;法律监督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主动监督不够,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查摆的问题,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检查清理的基础上,重点从三个方面着手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规章制度:一是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做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切实维护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三是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各级检察机关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使一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 李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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