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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行检察推进法律文书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9:33 法制日报

  本网讯见习记者吴晓锋 日前,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一份说理清晰,逻辑严谨,情理并茂,洋洋洒洒上万字的抗诉文书,引起了曾对法院裁判文书改革作过报道的记者的注意。据该院民行处处长许创业介绍,重庆市民行检察部门把大力推进法律文书改革,作为提高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的关键一环。

  重庆市民行检察法律文书改革首先是在审查案件和制作法律文书时,改变以往“客

观真实”的审查理念,确立了“法律事实”即证据事实的审查标准。同时,改变以往对证据分析判断不充分的弊病,加强对各种证据的分析、判断与论证;改变以往适用法律时简单引用法律条文的习惯性做法,加强对法律条文的精解细读、理解分析,找寻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精神与法律理念,并以此作为论证的方向;改变以往重事实与实体、轻法律与程序的审查观念,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理念;改变以往法律文书千案一面、千篇一律的制作方法,强调个案、个理与个性,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有针对性地给予不同的说理;改变以往叙事、说理、论证时主观、随意、笼统和不深刻、不透彻的弊病,注重说理的逻辑严密性、客观性与合法性,真正体现事理、情理、法理的融汇贯通,有机统一,真正做到以理服人。

  (责任编辑 李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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