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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网上广征意见 拆改主体结构或罚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09:5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在网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如果有以下行为,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房屋权属不清晰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拆改房屋主体结构,超载使用房屋

;侵占和损害房屋的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在房屋外墙或利用悬挑结构搭建阳台等各类建筑设施;在住宅内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实施房屋白蚁预防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销(预)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必须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违规的房地产企业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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