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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划定中小学生竞赛范围 不准强行要求参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0:08 云南日报

  新华社成都2月10日电(尹晓华)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2006年12项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强调一律本着学校和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其他未经批准的竞赛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

  批准开展的竞赛活动包括数学竞赛、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等12项。

各市、州是否同意本地学生参加某项竞赛活动,由各地研究决定。要求竞赛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许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等。

  对有高中学生参加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技创新大赛6项竞赛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省教育厅特别要求,各单位严格根据高中学生参赛人数和竞赛水平确定合理的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等级奖学生人数比例,防止滥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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