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诱饵,高息非法吸储哈尔滨五名公司人员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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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0:16 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宝琨 通讯员王平勋 杨守捷) 以生产戒烟茶、解酒茶等所谓科技产品为名,向群众集资,非法吸收700余人存款3600余万元。1月2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对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杨连国等5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杨连国有期徒刑十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沈会兰等4人五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002年12月至2003年10月,时任哈尔滨市宇阳科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的杨连国经与该公司总经理沈会兰、副总经理孟宪军预谋,聘用孙国英、李树敏为部门经理,向社会集资生产并推销戒烟茶、解酒茶等产品。以一个月还本,给付9%的利息;三个月还本,给付24%的利息为诱饵,向社会群众700余人共集资达3600余万元,给投资人造成了178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