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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原副行长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0:32 沈阳今报

  2月10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于大路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于大路因行贿、受贿、挪用公款,被判处无期徒刑。

  于大路原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会部主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长助理。

  审理查明,于大路曾多次行贿、受贿、挪用公款,涉案金额庞大。仅1999年8月,在担任农发行财会部主任期间,就向他人索要贿赂款400万元。在1999年4月至2000年9月期间,利用其主管农发行账外资金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农发行账外资金共计人民币410万元,用于个人股票交易使用。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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