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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利率房贷对冲工具揭开盖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0: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记者 孔华

  中国人民银行前日傍晚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可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

  同一天,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完成了首笔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这是人民

币利率衍生工具在中国金融市场首次亮相,而光大银行之前一直“秘而不宣”的固定利率房贷对冲工具也呼之欲出。

  上月,光大银行作为中资银行推出固定利率贷款的首吃螃蟹者,在全国开展办理个人固定利率房贷业务。而在此之前,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以及浦发银行都相继递交了有关业务申请,但最后却由在房贷业务中份额相对较小的光大拔得头筹,令不少业内人士感到惊讶。

  据悉,推出固定利率产品的重要前提,是银行必须拥有利差风险的对冲工具,否则,将很难获得固定利率产品市场的定价参考值。而在推出利率互换交易之前,我国银行规避人民币利差风险的工具只有资产证券化产品,而且只在建行和开发行两家银行开展试点。因此,光大银行如何为固定利率贷款对冲风险,一直引来外界猜测。

  直到昨天,光大银行与开发银行才证实,两家银行在去年10月10日达成了利率互换交易的初步协议。协议的名义本金为50亿元人民币、期限10年、光大银行支付固定利率、开发银行支付浮动利率(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当时双方约定,待人民银行有关政策出台后交易生效。

  前日下午,人民银行发布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通知,上述两家银行也随之完成了相关交易。尽管光大方面没有透露该笔交易的利率细节,不过,业内自然而然地将光大银行短短一个月内推出固定利率房贷和完成利率互换交易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更“巧”的是,两者获得监管部门初步批准的时间都在去年10月。

  分析人士认为,光大银行推出的固定利率房贷最高期限与首笔利率互换交易期限一样为10年,而利率互换交易名义本金为50亿元,按此推断,通过此次交易,光大已将首期固定利率房贷的部分或者全部风险转嫁了出去。不过,光大总行有关人士对业内上述分析不予评论,仅是声称“光大已经拥有分散利率风险工具以及固定利率定价机制。”

  小资料

  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同种货币的名义本金交换利息额的金融合约。

  利率互换可以有多种形式,最常见的是在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进行转换。投资者通过利率互换可以将浮动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转换为固定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从而达到规避利率风险,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的目的。(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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