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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他人作品 高校教师致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0:51 南方新闻网

  剽窃他人作品高校教师致歉

  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在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

  据新华社电因剽窃他人作品,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最近在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

  沈履伟在《天津日报》刊发的致歉声明为:“周宝珠先生:我对在2004年4月未征得您同意将您的《略论吕惠卿》一文易名为《吕惠卿论》收录在《求是集》中所造成的侵权事实,深表歉意。”

  河南大学著名宋史研究专家周宝珠教授,早在20多年前就发表《略论吕惠卿》。而沈履伟在出版个人专著时,除了将文章标题由《略论吕惠卿》易名为《吕惠卿论》外,内容、版面设计等方面,几乎完全一致。

  发现作品被剽窃后,周宝珠教授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沈履伟侵犯著作权。经天津市二中院审理,于2005年12月15日一审判决沈履伟败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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