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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环卫设施无处安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13:28 海峡网-厦门晚报

  已导致我市卫生状况下滑,环卫部门呼吁规划支持环卫用地

  最近几年,我市先后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厦门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赢得海内外的广泛赞誉。但这一系列荣誉是在厦门环卫设施严重滞后的状况下取得的。今年6月,全国爱卫会将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审,环卫设施建设是硬指标。

  征地难,“欠账”50%

  1997年,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厦门市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后,由于环卫专业部门对环卫设施建设缺乏有效的监督审批手段,环卫规划各建设项目未能如期全面实施,使公厕建设、垃圾收运与处理等环卫设施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

  《环卫规划》中至今应建的环卫设施(如清洁楼、公厕、道班房、环卫码头等)只完成不到50%。环卫部门说,问题集中在建设用地征地难。新的建成区环卫设施明显不足,城区发展与环卫设施设置不足的矛盾逐渐加大。在一些主要地带,如:莲前路、富山等没有公厕,金尚路长度6.5公里,两侧找不到一处公厕,环岛路等东部片区公厕奇缺。厦门岛东部的大片区域没有清洁楼,多数清洁楼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由于规划上未预留环卫设施用地以及环卫设施本身具有的特殊性,地块难以解决。思明区镇海路、石泉路一带亟须清洁楼,资金计划分别于1996、1998年下达,建设单位思明区建设局也积极同有关部门协调用地问题,但也一直无法落实用地,最后建设资金只能调整为其他用途。龙山清洁楼资金也由于同样原因被调整。人民会堂、富山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无公厕,环卫部门和周边用地单位协调公厕用地问题,但一直无法解决。

  环卫部门说,由于环卫设施的选址困难,造成了环卫设施的建设只能见缝插针、到处求人、四处碰壁的被动局面,使得环卫设施建设任务经常无法完成,环卫设施建设滞后,同时也造成了环卫工人收集、清运强度大,超负荷运作,而市民群众又不满意的局面,各区环卫部门建设的积极性也因此受挫。

  厦门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免检称号和“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后,我市市容环卫质量出现下滑迹象。表现之一是出现生活垃圾落地现象,这主要是由于清洁楼严重不足造成的。

  另外,环卫工人在道路旁、空地上扎扫帚和垃圾收集车辆随处停放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主要是由于道班房等环卫工作场所建设难造成的。

  拆除容易恢复难

  从1992年至今,因市政建设、旧城改造等原因,我市有20多座公厕被拆除,但恢复的还不到10座,目前仍有多座公厕面临被拆除的命运。

  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是:被拆除的公厕大多地处老城区,拆除公厕是为旧城改造及相关市政道路建设的需要。按照《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环卫设施拆除应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但由于旧城改造项目大多为市重点工程,为支持市重点工程建设,各区环卫部门同意先拆后建。但是,由于老市区地皮紧张,要在被拆除的公厕附近新建公厕非常困难,又由于地处老市区的公厕因历史原因,有大部分无红线、产权等相关建设手续,在拆迁赔偿方面也较难办理。拆除单位也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落实公厕的恢复,造成了公厕数量减少、市民上厕难问题。

  要赶紧“还账”

  要解决环卫设施建设用地困难问题,单靠各级环卫部门是无法解决的。

  环卫部门建议:应将环卫规划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体系中,在新开发的小区,不论是市政府开发的、或是房地产开发的小区都要按环卫规划要求预留环卫设施建设用地,在城市道路的建设中也要预留环卫设施建设用地。并由环卫专业部门参与落实环卫规划的监督管理;

  在城市已建成区内,如仙岳路、金尚路、环岛路等地段,规划部门应补充环卫设施建设用地;

  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协调机制由建设、规划、土地、市政、环卫等部门派员参加,专门协调解决环卫设施建设过程的各种问题。

  环卫设施的拆除应执行“先建后拆”的原则;对于特殊的、紧急的市政府重点工程,如需提前进行拆除,应先落实公厕恢复的建设用地后方可进行拆除。

  各级环卫部门应对公厕、清洁楼的红线、产权等建设手续进行补办,在补办过程中请有关部门支持办理。

  环卫部门建议,环卫设施的建设应成立专门的部门来进行,该部门由建设、规划、土地、市政、环卫等部门组成,由市环卫专业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的落实。

  记者 徐雁宁 通讯员 李文林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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