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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恐怖信息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04:48 深圳特区报

  编造恐怖信息获刑

  汕头一青年被判一年半

  【本报汕头2月11日电】(记者吴绪山)汕头市一男青年李某因故意捏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近日被汕头市金平区法院以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2004年8月至去年6月间,汕头市市区无业男青年李某编造中国龙虎帮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前任汕头支舵舵主“黑龙”,否则将在市区多处路面、有关单位和高考期间的部分中学等地点制造爆炸流血事件,并威胁有关领导的人身安全,宣布对潮南区“6·10”特大火灾负责等虚假信息。李某还在市区的家中使用电脑、打印设备,先后制作了6封恐吓信,分别寄给汕头市有关领导,造成公安机关投入大量警力、物力、财力进行案件侦查和安全防范工作。而被威胁的单位为防范爆炸威胁、保障人员及大楼的安全,同样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正常办公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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