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绩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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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7:54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周玮、隋笑飞)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从上世纪50年代起,我国对各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化进行了记录调查,出版了《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和《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等。采取措施积极扶持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生产,命名了200余名“工艺美术大师”。成立了“振兴京剧指导委员会” “振兴昆曲指导委员会”,使这些剧种从资料保存、剧目保留、人才培养等方面得到了加强。改革开放以来,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了“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目前,298部省卷已经全部完稿,并已出版224卷(近4亿字),曲艺卷等也将陆续出版。 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我国已有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成功入选。 2003年初,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几年来,“保护工程”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并取得了积极进展。经过专家论证,确定了40个“保护工程”国家级试点,并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设立了“保护工程”专项资金。 2003年10月,第32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自始至终积极参与了《公约》制订工作的全部过程。2004年8月,我国正式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目前,我国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