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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如何才能取消催命符般的“彩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8:00 光明网
颜丙文

  记者最近在河南、安徽等地农村了解到,当前农村青年办婚事费用高昂,从男女双方见面、相亲、下彩礼、定婚期到举行婚礼,每走一步都得花上几百甚至数千元。再加上盖新房的支出,结婚少则要三四万元,多则逾十万元。在一些地方,为了能娶上媳妇,小伙儿往往从十四五岁就开始外出打工攒钱。河南省扶沟县吕潭镇农民胡某的儿子结婚前,女方索要彩礼1.2万元,又要了摩托车等大件商品。婚礼当天,女方送亲者达20人以上,除了酒席招待,每人封礼金20元。结果,儿媳迎到家中,胡某却因债务压力过大而精神崩溃,服毒自

杀。(新华网02月08日)

  “一人娶妻,全家还债”,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样的婚姻值得吗?尽管“男大当婚”是自然与社会的法则,但是,当婚姻摆在人们面前的时候,或许更应该权衡利弊,然后再作出选择。能够结双成对自然是件大喜事,但等待他们的却决非“郎情妾意”般的温情与浪漫,而是团团阴霾笼罩。对于男方家庭来说,结婚则是无法承载的愁绪。不是痛并快乐着,而是婚姻的幸福以家庭的巨大痛苦为前提,其幸福本身也是难免被人质疑的。

  如今,“彩礼”成了吊在婚姻链条上最沉重的负担,让人苦不堪言。细数“彩礼”的历史来源,我们将会发现,彩礼是原始社会向奴隶制社会过渡时期的产物。在过去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若放在我们这个时代则只能视之为毒瘤了,特别是当男方被迫将“彩礼”送给女方的家长时。

  穆尔特扎·穆塔赫里在《伊斯兰教的女权》一书中提到,在古代部落社会的末期,男人们为了娶妻便到女人的部落里去受雇于女人的父亲,为他干一段时间活。女人的父亲因为青年为他干了活,所以就把女儿嫁给了他。青年便把女孩带回到自己的部落。等到人们渐渐有了财产,男人们觉得与其多年为新娘的父亲干活,还不如一次性把礼物送给他,从他的手里接回新娘。于是,便产生了“彩礼”。

  当彩礼归女孩的父亲母亲或其它监护人所有时,女人就好比一个奴隶一样被带到丈夫的家中,供丈夫使用。如今我们所处的时代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男女自由平等的理念也广为传播,逐渐深入人心。可以说,彩礼继续存在的社会前提已经基本不复存在,彩礼应该寿终正寝为是,可是为什么彩礼仍然肆虐农村广大地区甚至波及城市呢?

  很显然,导致彩礼泛滥成灾的主要原因是女方家长的补偿心理。女方家长认为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付出了很多代价,应该得到男方的物质补偿。此时,家长视自己的女儿为可以交换的私有财产而不是一个人。更有甚者,有些家长将自己的女儿视为效率很高的敛财工具。笔者所在的地区曾经有个家长先后收了4份丰厚彩礼,以致惹恼了男方,差一点发生流血冲突。

  可见,女方家长的态度与素质决定了彩礼的存废。生活在21世纪的女方家长们,干嘛还要抱着陋俗不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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