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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换个名称就能代表劳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18:00 光明网
金海燕

  建设部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届时“包工头”将被“劳工代表”所代替。为此,《东方早报》刊登了一幅漫画:一个大腹便便狠巴巴的包工头,嘴里含着香烟,身后藏着二奶,对两个满脸是汗、满身是灰的劳工说:不要再叫我“包工头”,叫我“劳工代表”!(2月10日《东方早报》)

  我们知道,在建筑市场里的包工头,他的利益是与他所雇用的劳工的利益相对立的

。一个包工头,从建筑单位分包部分工程,这些工程有多少工程量,该付多少劳务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有个标准的定额,如果发包人按照这样的定额向包工头支付费用,在不克扣劳工工资福利的情况下,包工头自然可以获得相应的收入。然而,在竞争激烈建筑市场里,包工头未必能按标准定额拿到分包工程,为了争取拿到分包工程,包工头往往不得不或进行“打点”,或降低费用定额,而这些“成本”都只能从克扣劳工的工资、福利(如果还有福利的话)中支出;其次,追求利润最大化,乃是商人的自然属性,即使包工头拿到了合法合理的承包费用,其中自然有他的一部分利润,但是他能满足于合法利润而不想增加一点收入?满足了劳工的利益,就是减少了包工头的利润,要增加包工头的利润,必然会损害劳工的利益,这是必然的也是十分简单明白的因果关系。

  在今天利益至上的大环境里,面对如此明白清楚的利益矛盾,有什么“基本规范”的分包制度,能使包工头变成与他本身利益相对立的劳工利益的“代表”?我不相信真有这样点石成金的制度,能让包工头放弃自己的利益,代表劳工向自己争权益谋福利。正如工会主席是职工的代表,然而在私营企业里,如果老板当了工会主席,虽然改了一个名称,他决不会成为真正的职工代表一样。

  换个名称,就能让包工头成为“劳工代表”,只能是一种虚幻的天真,尽管包二奶、泡桑拿的包工头,可以命令劳工“不准叫我包工头,叫我劳工代表”,劳工们也可以口口声声把包工头叫做“劳工代表”,但包工头决不会真正成为劳动者代表,这恐怕是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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