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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受权发布《艾滋病防治条例》 3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2日22:16 新华网

  

新华社受权发布《艾滋病防治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新华社12日受权全文播发《艾滋病防治条例》。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

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艾滋病防治条例》共分七章六十四条,分别为总则、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完)

  中国公布《艾滋病防治条例》 全文 解读

  中国国务院12日公布了温家宝总理日前签署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条例》规定了各级政府防治艾滋病的责任,并明确了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该条例分为“总则”、“宣传教育”、“预防与控制”、“治疗与救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七章。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艾滋病防治条例》答问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近日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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